今天突然問老媽,關於名字的問題,
「妳以前都叫別人幾個字?」
「當然是三個字啊。」她理所當然的回答。
 
那學生時代呢?
「也是三個字啊!」
 
可是我的同學們,
都會很親切的叫剛認識的人後兩個字......
我實在是叫不太出口。
 
「那是妳自己的風格啊!幹嘛跟別人一樣。」
 
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。
是啊,這是我自己的風格。
 
從小在父母親互叫三個字全名的環境長大,
(他們並沒有吵架,謝謝)
而家裡兩個小孩都是兩個字的名字,
當然也是叫全名。
 
這使得我有點不習慣只叫人後面的名。
 
愛媽祖的破病小姐說過:
「只叫名,就不用記姓啦!哈哈。」
這是個好方法沒錯,
尤其是現在要認識好多人,
能少記個姓的確輕鬆一點。
 
不知道不知道,
明明是很簡單的事情,
叫後兩個字,
但我就是覺得很彆扭。
 
親暱過頭?
 
實際上沒這麼嚴重吧。
 
啦啦啦...
高三時有人問起為什麼我都叫別人全名?
「因為妳們也都叫我全名啊。」
理直氣壯的官方回答。
 
「那是因為妳名字兩個字啊!」 嗷嗚~~被毆。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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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媺呦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